chéng shěn yuán · ㄔㄥˊ ㄕㄣˇ ㄩㄢˊ
数据更新:2026-07-16 00:01:05
官名。民国时,兼理司法事务的县政府,设承审员,帮助县长审理诉讼事件。承审员由高等法院委任。民国二十五年县司法处成立,改称承审员为审判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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